征集部门:宣州区林业局
征集开始日期:2025-11-28 11:46
征集结束日期:2025-12-27 11:46
状态: 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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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宣木瓜趁鲜切制企业管理,打造“宣木瓜”道地品牌,推动产业标准化、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结合宣州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宣州区宣木瓜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意见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7日
二、在线留言:请在“我要留言”中留言。
三、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mlthb2012@163.com
四、信函方式:宣城市宣州区叠嶂中路84号区林业局
五、联系人:唐海兵
六、联系电话:0563-3023342
宣州区林业局
2025年11月28日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27日,《宣州区宣木瓜趁鲜切制企业遴选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共收到2条反馈意见与建议,其中采纳0条,未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个人)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吴***
本方案旨在规范管理、打造品牌,针对方案中“一、申报条件3.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当具备鉴别中药材真伪优劣的能力,并具备配合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落实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能力。……”,兹以为具备xxx能力的限制过于宽泛抽象,建议以相关专业技术证书作为限制条件,如:中药学执业药师、中药材检验员、中药材鉴别师、药用植物识别师等官方认证的证书或技术资格。
未采纳。未采纳理由:经综合考量,本次方案暂未将此设定为强制性准入条件。现有申报材料中关于“三年以上中药材加工经验证明”及“职业资格证明”的要求,可对人员能力进行基础性评价。根据建议,将在评审中把执业药师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并在评分体系中适当体现,以积极引导企业提升专业水平。
方案《征求意见稿》到第三大点“三、监督管理”即结束,在企业遴选后置处理并未进行说明,遴选成功是否有相关支持政策或资源倾斜,方案中未予明示。如有相关政策,建议在该方案中一并说明;若目前未起草或制发有关文件,建议增加一句“有关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类似表述。
未采纳。未采纳理由:因本方案主要聚焦准入标准与监管框架的建立,故未将具体配套扶持政策纳入文本。成功入选本名录本身即是对企业资质与能力的官方认可,具有重要的市场信誉激励作用。后续将积极协调推进,逐步完善相关支持措施,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