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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777391290Y/202105-00045 组配分类: 救助审定
发布机构: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审定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5-21 发布日期: 2021-05-21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审定情况

发布时间:2021-05-21 16:01 来源: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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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申报材料、程序: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3-7天),由村(社区)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级应急部门审定。

冬令春荒款1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截至目前,没有救助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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