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3899/202201-00011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住建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政策解读 |
| 名称: | 【政策简明问答】《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村房屋安全和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应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日期: | 2022-01-28 |
问:《通知》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宣城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宣州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
问:通知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我区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县市区发生的对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问:相关应急工作的原则是哪些?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2、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对灾情统计上报,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科学快速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3、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问:关于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农村房屋安全和历史建筑保护相关应急工作有哪些主要措施?
答:1、全力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对已列入改造计划的D级和疑似D级房屋的住户要及时转移,并妥善安置,C级危房的住户要进行加固处理。同时,抓住春节务工人员返乡契机,全面细化排查,掌握其身份及住房安全情况,做好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征求农户意愿,及时将有改造意愿且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纳入2022年危房改造实施计划并适时组织实施。
持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农房的动态排查,持续推进非经营性自建农房房屋整治,明确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分类处置、落实责任,及时整治销号,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前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等重点房屋,以及在建农房、农村易作为红白喜事事务场所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复核,特别要将用于出租的房屋纳入重点排查范围,建立常态化的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风险隐患;对前期通过封存停用、警示标识等管理性措施完成阶段性整改的,要继续动员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工程性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根据实际将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2、完善预警机制,加大对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各乡镇、办事处要健全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高度关注本地雨雪天气,强化雨雪冰冻天气预警,做好应急处置。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采取有效防灾措施,保障农村房屋和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安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遇有突发事件或危房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做好临时安置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受损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春节期间,参观历史文化遗产的客流量大,各有关乡镇要提前做好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排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人流疏导安全,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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