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777391290Y/202209-00022 | 组配分类: | 救助审定 |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名称: | 关于2022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2-09-19 | 发布日期: | 2022-09-19 |
关于2022年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安排的通知
一、分配原则。救灾款的分配使用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2022年因自然灾害遭受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做好倒房塌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灾人员的救助。
三、发放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社区范围内张榜公示3-7天,行(往区符以息儿和有关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应急局审定。
四、发放方式。资金一律纳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式”发放,打入农户涉农补助资金银行卡。
五、救助标准。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提升重点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2022年救助标准待上级发文后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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