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399171142Q/202601-00235 | 组配分类: | 行政权力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 |
| 发布机构: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名称: |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权力目录分表(含依据、程序、流程图等)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6-01-12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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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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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小摊贩、小餐饮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受理:一次性告知备案登记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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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变动备案;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变主管部门,未涉及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备案;合伙企业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
1、受理: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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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列入、移出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1、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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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1、受理: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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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专利纠纷调解 |
1.《专利法》 |
1、受理:接到产品质量申诉后作出处理、移送处理或者不予处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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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制作检定印、证备案;停用或重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备案 |
《安徽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7月31日予以修订)第十六条:制作检定印、证,应当报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盗用、倒卖检定印、证。 |
1、受理: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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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1、受理:依法受理;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理由;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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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力 |
责令退还多收价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责令退款: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违法所得,属于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责令经营者限期退还。退还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由执法人员制作并送达《责令退款通知书》。 |
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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