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宣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陵西路80号,邮编:242000,电话:0563-302384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两化”建设助推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增强。本年度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25条,发布内容覆盖多个重点领域,其中义务教育领域公开信息190条,教育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发布165条,社会公益与民生关切事项信息80条,其余各类信息390条。相关信息全年累计获得社会关注点击达47万次,公众持续关注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始终将依申请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优化内部办理机制与外部服务流程。在内部管理方面,我们系统梳理并更新了机关内部各相关科室以及下属5所信息公开重点学校的申请接收、答复与归档流程,确保职责清晰、衔接顺畅。为提升业务能力,年内专门组织了线上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解读、答复文书规范及沟通技巧等内容展开,着力强化经办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务能力。2025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渠道保持畅通,但未接收到来自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反映出通过日常主动公开工作的持续加强和政策宣传的深入,公众所需信息大多已通过常态化发布渠道获取,公众知情权得到了较好保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持渠道高效便捷,确保一旦收到申请能够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与2024年相比,202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内容品质、文本规范与展现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进步。其中,义务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在严格落实基础模板标准化要求的同时,更加注重挖掘与呈现区域教育特色,使公开内容既规范统一又兼具地方辨识度。此外,我们对各重点领域事项保持了常态化的跟踪与深化公开。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本年度我局累计组织网站内容专项巡查80余次,并综合运用政务微信、工作督办及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并协助相关科室及学校完成信息更新与内容优化90余次,有效提升了整体公开工作的规范水平与服务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局系统开展了信息公开栏目清理与规范工作,聚焦于栏目架构的优化与信息内容的提质。一方面,对与实际职能不相符的栏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其中不符合我区实际情况、无对应职责的内容予以移除,确保栏目设置清晰准确、贴合实际。9月,因宣城市生物工程学校撤销,注册了该校信息公开栏目;因市区一体化进程,宣城市第二中学改由市教体局管理,该校信息公开栏目在充分与市教体局、区政务公开办沟通情况下,暂时予以保留,并动态督促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另一方面,对保留栏目的信息发布说明进行了统一规范,通过整合、修订、补充等方式,对原有内容进行优化完善,剔除冗余表述,修正不规范信息,进一步提升了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与可用性。2025年,清查不规范的文字说明100余条。此次清理规范工作,从结构到内容全面强化了信息公开平台的逻辑性与服务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2025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监管与机制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日常运维水平。在内部巡检方面,严格执行“日查看、周普查、月通报”的闭环管理制度,全年累计开展网站巡查逾百次,对发现的内容滞后、表述不当等问题,即时交办责任科室整改落实。年内共督促相关科室更新信息40余次,完成专项整改7次,常规整改12次。
为统筹推进系统内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托区教体局统一平台,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信息公开的规范指导,统一内容标准和发布格式,深化学校信息联络员制度和月度报送机制。全年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群组调度、线上培训等方式开展工作指导36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单位信息公开的规范性与时效性。
同时,我局高度重视上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区政务公开办通报的各类问题,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全年累计落实整改事项20余项,修正文字表述、栏目归类等问题30余处。通过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与对标整改,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落实,推动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向规范化、精细化迈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深度与覆盖度尚存提升空间。对照更高质量标准,在政策发布后的配套解读、重点工作专题信息公开(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数据等)方面,内容的完整性、形式多样性及公众可读性仍有进一步深化的潜力。
2.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性与响应机制可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负责人员在敏感信息判断、内容更新时效意识、主动排查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协同响应与闭环处理效率有待整体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系统开展业务培训与对标学习。计划围绕信息公开实务、政策解读技巧、数据公开规范等内容组织专题培训,并积极借鉴其他地区、部门的优秀经验,推动信息公开从“合规发布”向“有效传达”转变。
2.优化常态化监测与闭环管理机制。在现有巡查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监测—反馈—整改—复核”的全流程跟踪机制,加强对各板块内容更新频率、质量及一致性的动态管理,推动问题早发现、早整改、早见效。
以上改进措施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以期持续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与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民生关切与服务优化,持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2025年,我局紧密结合招生入学、学校建设、“阳光分班”、区管校聘、学生资助等公众高度关注的工作,依托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及时发布相关进展,同步加强政策背景与实施细则的解读,为群众获取入学信息提供权威窗口,也为外来企业和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清晰指引与服务支持。
二是紧扣教育提质与生态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深度与影响。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内容覆盖和发布质量,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区域教育发展状况,增进社会各界对宣州教育的了解和认同,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