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孙埠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孙埠镇人民政府> 决策公开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211-00050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孙埠镇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2 发布日期: 2022-11-22
索引号: 113417030032499282/202211-00050
组配分类: 决策公开
发布机构: 孙埠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孙埠镇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11-22
发布日期: 2022-11-22
【决策公开】关于印发孙埠镇野猪猎捕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2 15:15 来源:孙埠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孙埠镇野猪捕猎工作方案

 

根据宣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关于加强2022年度野猪狩猎工作管理的通知》(宣区自然资规﹝2022﹞13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辖区内野猪狩猎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孙埠镇野猪狩猎工作领导组。

长:周丽荣

副组长:杨明军  刘文文  孙成峰  陈海燕  孙梦琪  

吴登峰  吴天明

员:樊有米  姚文军  徐殿新  胡爱民  胡盛斌

尚咏梅          卫秀龙  熊朝松

张向红      张铁军  高文彬

领导组负责野猪猎捕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调度,指导、督促相关监管责任单位和部门落实各项具体管控工作措施。

二、职责分工

(一)狩猎活动安排

1、由孙埠自然资源规划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定辖区内野猪猎捕范围,负责猎捕队猎捕野猪活动的全程业务指导和数量管控。(责任人:樊有米、张铁军)

2、由孙埠派出所负责按照市、区公安部门要求,负责猎捕队枪支弹药管理、使用等管控。(责任人:吴登峰)

(二)宣传发动

1、镇政府发布《公告》,将狩猎信息准确传达到狩猎区及周边群众,明确告知狩猎时间、范围等信息,做好预警;提醒群众不要在狩猎时间进入狩猎区域。(责任人:尚咏梅、高文彬、各村)

2、利用张贴《公告》、大喇叭、宣传车、电子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狩猎期安全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责任人:尚咏梅、高文彬、各村)

(三)狩猎物处置

猎捕队猎捕野猪实行日报告制,猎捕队负责人须在每日9点前向孙埠自然资源规划所和动防所报告猎捕野猪数量,由动防所负责现场指导猎捕野猪的掩埋与无害化处理的处置工作。(责任人:姚文军、邱晨、胡盛斌、夏天、高文彬)

(四)安全保障

1、孙埠派出所负责猎捕队猎捕野猪时段的治安巡逻,积极防范并劝阻狩猎范围内人员上山活动。(责任人:吴登峰)

2、镇综治办、司法所负责协调猎捕队猎捕野猪期间非人为故意损坏财物等原因造成的纠纷,保障猎捕活动的正常开展。(责任人:徐殿新、胡爱民)

3、镇卫生院负责猎捕队猎捕野猪期间意外医疗救助事项。(责任人:卫秀龙)

三、狩猎活动安排

由宣州区惠民狩猎队统一开展猎捕工作,狩猎范围为孙埠镇辖区;狩猎时间定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狩猎主时段为19时始至次日4时止;狩猎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狩猎证、持枪证开展狩猎工作,并认真落实狩猎期间持枪、防火等安全防护措施,狩猎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限额进行,如发现狩猎人员未按照本镇野猪猎捕方案开展工作,将直接停止狩猎工作,立即上报区直相关部门取消其狩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猎获物的接受与处置

狩猎队猎获野猪后,应及时报告孙埠镇狩猎工作领导组,并有狩猎队员在野猪猎捕情况登记表上签字,由领导组安排猎获野猪的接收、运输、存储、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私自藏匿,如有发现,严肃追究,确保猎获的野猪不被出售、食用。无害化处理地点在玉粒村上阮组,监督人员:邱晨、张铁军、高文彬。处置现场和过程进行拍照和视频,处置记录有现场监督人员签字。处置过程所需费用由镇政府负责。猎捕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将野猪猎捕数量及处置情况报告(附处置图片、视频)报送至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五、安全保障

狩猎活动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确保狩猎队员和狩猎区群众的安全,每次狩猎活动有狩猎队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具体狩猎参加人员、出猎及回归时间、活动区域以及猎获物等情况,填写狩猎活动现场记录表,经领导组负责人签字同意,镇政府将安排人员在狩猎过程中跟踪监督。狩猎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向领导组报告。

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