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宣区环函〔2026〕23号
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宣城市宣州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6年4月17日
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6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奋力实现“十五五”生态环境工作良好开局。
一、奋力谱写美丽宣城建设新篇章
(一)科学谋划“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蓝图。配合谋划“十五五”时期美丽宣城建设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科学编制宣州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责任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办公室、执法大队、监测站(排名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协同推动美丽宣城建设向纵深发展。落实《美丽宣城建设实施纲要》《美丽宣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推进美丽系列建设,深度挖掘先进典型案例,做好美丽系列行动宣传。实施美丽乡村建设。
责任领导:刘军、胡忠义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办公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三)积极投身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践。完成市生态环境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办公室、执法大队、监测站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与生态保护持久战
(一)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新一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加强多污染物协同防治。推动陶瓷等行业煤气发生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完成水泥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排查重点行业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同步推进传统产业集群整治,推动6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农用、民用燃煤设施淘汰,加快 VOCs综合治理与源头替代。深化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攻坚,加速重点行业和用车大户车辆门禁系统建设联网,有序推进国四以下营运柴油车辆、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科学开展秸秆禁烧管控。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优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业务股(气)、执法大队
(二)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新一轮南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强化工业源污染治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改“回头看”。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整治,推进水源地保护规范化建设。推进地表水保护治理项目实施。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业务股(水)、执法大队、监测站
(三)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成因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持续开展“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查整治,加快无功能或低效率污水设施的依法退出。
责任领导:胡忠义
责任部门:业务股(土)、执法大队
(四)系统推进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推动落实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扎实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磷石膏库综合治理、垃圾填埋场排查治理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配合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依托安徽省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系统,确保危废重点监管单位应纳尽纳,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推动危废填埋量占比稳中有降。开展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持续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加强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重金属准入管理,严防新增重金属环境风险,深入开展涉铊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领导:胡忠义
责任部门:业务股(土)、执法大队
(五)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实《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 年)》。多渠道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稳步推进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力争再添“生态文明”国字号。
责任领导:胡忠义
责任部门:业务股(土)、执法大队、办公室
三、不断激活绿色低碳发展新引擎
(一)全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衔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准入。推进环评审批提速增效,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排污许可提升工作。持续开展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综合股、执法大队、业务股
(二)加快培育和壮大绿色生产力。推进入库EOD项目规范实施与融资落地。严格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责任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办公室
(三)扎实推动气候变化应对工作。配合省厅开展电力等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配合我市电力、水泥行业完成2025年度清缴履约工作。配合编制宣城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甲烷、ODS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管。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业务股(气)
四、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
(一)强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零见效。全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开展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强化突出问题日常排查。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好区级暗访片拍摄和问题交办,动态更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本账”。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二)分类实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排查生态环境问题,动态更新、跟踪调度。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综合股、业务股、监测站、办公室
(三)切实解决好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大对《民声呼应》《舆情快报》处置力度,组织对已办结信访事项开展“回头看”。配合落实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健全有奖举报奖励制度。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五、严密筑牢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屏障
(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涉水、临水企业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成果应用,完成2座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编制。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业务股
(二)持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应对机制,强化跨界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建设,完善环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无脚本”实战化环境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三项制度”。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监测站
(三)切实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辐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严格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
责任领导:胡忠义
责任部门:业务股(土)、综合股
六、加快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积极落实水阳江和老郎川河流域上下游横向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责任领导:刘军
责任部门:综合股、业务股(水)
(二)持续深化法治建设。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宣贯。积极参加全系统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法治能力建设培训、法治实践活动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监测站
(三)加快完善现代化监测体系。做好“十五五”国省控空气、地表水、噪声、移动源等监测点位建设与衔接。积极谋划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发展。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监测站、执法大队、业务股
(四)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依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规范涉企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责任领导:蒋静波
责任部门:执法大队、综合股
(五)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组织开展2026年“六五环境日”暨环保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强化生态环境舆情应对与舆情引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办公室、执法大队、监测站、综合股、业务股
(六)巩固夯实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转型与智能化升级。认真做好法治建设、总量减排、环境统计、生态安全、军民融合、国防动员、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爱国卫生等工作。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执法大队、监测站
七、纵深推进党的建设
(一)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落地见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末梢覆盖。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办公室、党支部
(二)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对标“四强”党支部要求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积极参加“党建业务能力大练兵”活动。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党支部
(三)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发挥纪检监察专干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党支部、办公室、综合股、业务股、执法大队、监测站
(四)着力锻造生态环保铁军队伍。深化“理论大学习、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责任领导:杨帆
责任部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