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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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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604-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宣州区溪口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4-21 发布日期: 2026-04-21
索引号: 11341703003250187E/202604-00098
组配分类: 政策
发布机构: 溪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宣州区溪口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文号:
生成日期: 2026-04-21
发布日期: 2026-04-21
宣州区溪口镇202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21 14:10 来源:溪口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切实加强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系统建设,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地质灾害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 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 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皖政〔2011〕84 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特制定宣州区溪口镇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遵循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以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统一领导、部门协作、依靠科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实行镇、村分级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特征

除人为因素外,气象因素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汛期雨量集中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我镇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和恶劣天气期间。

三、预防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实行党政领导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强化政治担当,统筹相关部门按要求按职责做好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落实落细防治措施,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组织地质灾害避险转移实战演练,增强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结合雨情、汛情和预警预报,按照“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原则,坚决落实“三个紧急转移”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重点调查,重点宣传,自然资源规划所、应急站加强监督,及时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初步掌握报警方法,在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书写宣传标语,提高全民防灾意识,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各村(社区)、各部门负责人,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网络,随时实地检测,做好值班记录,保证上下联络畅通、信息准确及时,同时注意发现危害大的新的发灾地。

4、对预测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点,所在村(社区)要成立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抢险队,并将应急抢险队名单报镇防治办。

5、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灾害隐患,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山体裂缝发展、松动石块滚动频繁,山体冒水等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前兆,立即报警,按既定的人员和财产转移路线迅速组织避险。

6、监测发现有关地质灾害发生时,镇政府、相关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立即按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预定的报警、疏散、避让、应急抢险等方案实施,果断作出应急处理,并按《灾情速报制度》立即向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警电话:3023303,3028900,镇政府报警电话:3828011),如属重大地质灾害应同时按地质灾害速报制报告省、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救灾避灾的同时,组织力量进一步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继发性灾害发生的可能,以采取进一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7、着重做好防治工作经验教训总结。自然资源规划所在做好工作总结的基础上,邀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及专家到实地进行指导,认真收集资料,充实地质灾害档案资料,为今后进一步做好防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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