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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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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高新区管委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39 来源:安徽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城高新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麒麟大道11号,电话:0563-2061121,邮编:242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平台,及时更新发布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财政资金、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7,涵盖基层政务公开、招标采购、政策解读、安全生产等领域,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宣城高新区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发布前的审核流程和责任人,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全年审核发布政府信息200余条,未发生信息发布错误或泄露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优化细化栏目设置,按需增加新栏目,提升用户体验。今年新增“基层政务公开-批准结果信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和“规划公示”栏目,方便企业和群众了解园区项目建设情况。实时更新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信息,以便企业和群众有诉求时能快速、准确联系到办事部门和工作人员,提升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效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过程监督。定期开展自查,全面梳理上级有关部门网站测评反馈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参加宣州区政务公开质效提升集中轮训会,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操作技能。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时效性不足,一些上级政策解读、招标采购、民生信息等未能及时更新。

二是政策解读实用性不强,大部分政策解读采用纯文字形式,缺乏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手段,导致企业、群众理解困难。

三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相关政务知识掌握不够。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时效,督促、提醒各部门和科室及时发送相关信息,经审核无误后立即在网站平台更新发布。

二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采用更加生动、直观的形式,如图表、短视频、漫画等,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理解度。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操作技能,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方面。全年公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项目批准结果信息18条。新增“规划公示”栏目,便于企业和群众了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情况。

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方面。根据工作要求,严把解读质量关、时效关,完善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重要举措、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打算等解读要素,深化解读内容,持续提升解读质量。

防范政务公开风险方面。发布信息均落实“三审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清理了无关、无效信息,对于测评反馈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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