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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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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医保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16:59 来源:宣州区医保局 字体:[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使用数据统计时间 2025 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宣州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宣州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宣城双塔路198号市政集团大楼12楼,电话:0563-2831080,邮编:242000,电子邮箱:xzqylbz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围绕医保重点工作优化公开内容聚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保障、集采报量、基金监管等核心领域,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等2025年制作发布了《医疗保险政策明白纸》城乡居民医保篇、职工医保篇、医疗救助篇、慢性病病种及政策篇、生育保险住院篇等系列,同步发布相关医保政策制作《宣小宝的医保课堂》系列视频、漫画等,多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切实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工作机制,规范申请登记、会商研判、限时答复等环节。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对拟公开信息开展涉密审查、合规审核,杜绝违规公开情况。加强信息台账建设,定期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废止、修订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权威。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在信息公开中严格筛选敏感内容,坚守医保数据安全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务新媒体矩阵,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形成部门网站+新媒体”联动公开格局。年度内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375余条,阅读量达到12万余次。畅通线下公开渠道,在宣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窗口公示办事指南、政策文件,满足不同群体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责任落实。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规范意识。畅通监督渠道,对外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及时接听热线电话、及时回复群众诉求。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精准性有待提升,针对不同群体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机制不够完善,老年群体、农村居民等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仍需优化。下一步,继续优化推送服务,依托政务新媒体、基层医保服务站,定向推送参保缴费、报销流程等民生信息,打通信息服务“末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聚焦医保年度核心任务,以政务公开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深化民生领域政策公开,围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调整、待遇保障范围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优化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实施细则,同步发布操作指南,确保政策落地透明化。针对药品耗材集采报量、落地执行等工作,公开集采品种、中选价格、供应保障情况等信息,全年公示集采相关信息36条,助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强化基金监管公开力度,公开医保基金收支、使用情况及基金监管专项行动进展,公示行政处罚结果26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筑牢基金安全防线。三是推进服务优化公开,公开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退出名单及动态调整情况,更新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流程,推行“阳光经办”。四是抓实专项工作公开,围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完善区域内大病医治能力提升医保激励机制省级试点工作,定期公开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效,广泛吸纳群众意见建议,推动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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